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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稿注意事项

1所投稿件或其主要内容,必须是未在其他公开出版物以及互联网上使用过,所投稿件原则上不限篇幅和字数

2.目前,本刊仅接受电子邮箱投稿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稿等方式。编辑部的收稿邮箱:xingshifaxueyanjiu@163.com。来稿请以Word形式编辑,在邮件抬头中注明作者与文章题目(作者+题目),并以附件的形式发送。此外,请在文稿中最后一页注明作者相关信息以及通讯地址、邮编、联系方式等

3.本刊编辑部联系电话:010-58902957/15210848536(孙道萃)

4所投稿件必须是署名作者本人实际完成,不存在任何违反学术规范情形,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争议。

5作者同意《刑事法学研究》编辑部在不改变稿件基本观点和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在刊发前对稿件进行加工修改。

6本刊编辑部严格执行通行的审稿机制。作者在投稿后3个月内未接到本刊编辑部通知的,可自行处理。作者在投稿后3个月内知悉来稿已为或将为其他公开出版物刊登的,应立即通知本编辑部。

7本刊不收取审理费、审稿费、版面费等任何费用。

8作者所投稿件如获采用,本刊将支付稿费,并同意《刑事法学研究》在支付稿酬时代扣代缴国家规定的个人所得税。



二、《刑事法学研究》注释体例

来稿遵照本刊的注释体例与要求。

(一)一般规范

1.稿件采用脚注。作者用“*”标注,正文采用连续注码,注码放标点之后。投稿时用阿拉伯数字标注,不加括号。

2.稿件作者通常仅标明所在单位及技术职务,同一作者原则上只标明一个工作单位,最多不超过两个。项目成果保留项目名称及编号。感谢语尽量简化。

3.引用性注释必须真实、必要。对观点的引用,应注重代表性;对事件、数据的引用,应注重资料来源的权威性。限制对非学术性书籍、非学术性期刊及报纸文章和网络资料的引用。原则上禁止引用未公开发表的资料。

4.引用书籍、(期刊或文集)论文的,要注明页码范围;引用报纸文章的,要注明文章所在版面序号;引用网络资料的,要注明网址和最新访问日期。

5.说明性注释以必要为限,并应尽量简化表达。

6.引用法条的,应括注法律文件通过年份。

7.外文注释从该文种注释习惯。尽可能避免中外文混用。

(二)中文注释

1.引用书籍的,要标明作者、书名、出版单位、出版年份和页码。作者为两人的,均列明姓名;为三人及以上的,标注为“××(排名首位的作者)等”。作者为机构的,标注机构名。出版单位属两家(含)及以上机构的,分别列明。

2.书籍属多人合作作品的,可视情况标注为“××主编”、“× ×编”。多人分章节合作撰写的编著作品,应在注释中页码后括注“××撰写”。

3.引用译著的,应在作者前括注作者国籍,书名后增加译者。标注顺序为:国籍、作者、书名、译者、出版单位、出版年份和页码。译著本身未标明原著作者国籍,或者未翻译原著作者姓名的,遵照译著。译者为三人或三人以上的,标注为“××等译”。

4.引用期刊论文的,要标明作者、文章标题、期刊名及期号、页码。作者为两人的,均列明姓名;为三人及以上的,标注为“××(排名首位的作者)等”。作者为机构的,标注机构名;为课题组的,标注为“××课题组”。

5.引用文集类书刊(含集刊)中论文的,还要按第1条的要求列明该书刊的相关要素。标注顺序为:论文作者、文章标题、书刊作者、书刊名、出版单位、出版年份和页码。其中,论文与书刊之间用“载于”连接。

6.论文为译文的,应在论文作者前括注作者国籍,文章标题后增加译者。作者国籍不明、作者名原本未译,参照第3条酌情处理。

7.书籍再版或多次修订的,通常应以最新版次为准,但不要标注“第×版”、“修订版”等。论文被转载、摘录的,应引用最早发表的载体。

8.对报纸的引用,一般限于信息类、数据类引用。引用报纸上的资料,应同时注重报纸及所引内容的权威性、严肃性和专业性。引用报纸文章,要注明作者、文章标题、报纸名、日期和版面序号。作者确实不明的,可免于标注。

9.对网络资料的引用,一般限于信息类、数据类引用,对由专业机构正式发布的电子期刊或类似网络出版物的引用,不受此限。引用网络资料,要同时注重网站及所引内容的权威性、严肃性和专业性。引用网络资料,要注明作者、文章标题、网址和最新访问日期。

10.确需引用未公开发表的作品时,需标注作者、作品名称和页码,并视情况标明“××学校博士论文(××年)”、“××机构工作论文”或“××年印行”。

11.书名或文章标题为若干词语之并列,且词语之间以空格相间,应视情况在相应空格位置添加顿号、逗号或者中圆点。

12.非直接引用原文的,注释前加“参见”。非引自原始出处的,注释前加“转引自”。已公开的资料,应引用原始文献,禁用转引。

13.数个注释引自同一出处的,注释采用“前引〔×〕,××书,第×页”或者“前引〔×〕,××文,第×页”。两个注释相邻的,采用“同上书,第×页”或者“同上文,第×页”。相邻两个注释完全相同的,采用“同上”。

14.引文出自同一资料相邻页者,只注明首页;相邻数页者,注明“第×页以下”。

(三)英文注释

1.作者姓名以“名前姓后”的顺序书写。多个作者的,在最后两位作者之间用“and”或“&”连接;作者为三人以上,也可只注明第一作者,其后用“et al.”(意即and others)标注。

2.著作或者文章名使用斜体。著作或文章名的首字母及实体词的首字母须大写。

3.数个资料引自同一出处的,注释采用:“前引〔2〕,××书,第×页”或者“前引〔2〕,××文,第×页”。两个注释相邻的,可采“上引某某书(文),第×页”。

4.非引自原始出处的,注释前加“quoted from”。应尽量避免转引。

5.页码用“p.”(单页)或“pp.”(多页)标注;段落用“para.”(单段)或“paras.”(多段)标注;卷次用“Vol.”标注;版次用“ed.”标注。



合作单位

樊崇义法治成就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