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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立背景

“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内容之一,也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历史使命和时代需求。

法律援助制度是一项旨在让社会贫弱者获得免费法律帮助的公益法律制度,是一项“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暖心工程。作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援助制度的发展与完善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援助范围。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法律援助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加强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在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的基础上,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注重提高法律援助的质量,努力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 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推进法治中国建设”部分,明确提出了“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改革要求。

· 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部分,明确提出要“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援助范围,健全司法救助体系,保证人民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法律帮助。”

· 为了贯彻落实三中、四中全会决定的要求,20155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对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作出了全面部署。为此,司法部相关职能部门正在着手法律援助立法、刑事法律援助规范等文件的起草工作。

法律援助制度是现代法治建设的基础性要素。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在新的时代条件下,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现代社会,法治生活是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重要方面之一。为了确保社会弱势群体、经济困难群体切实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在遇到法律问题或权利受到侵害时能够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必须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高援助质量,持续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援助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正确的法治理论引领,就不可能有正确的法治实践。”推动法律援助立法,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离不开科学、系统的法律援助理论研究的支持与指引。但是,在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发展过程中,一直没有形成一支较为稳定的、高素质的理论研究团队;法律援助制度的相关理论问题缺乏深入系统的分析与研究;法律援助实践出现的问题缺乏理论界的参与与讨论;法律援助的实践经验也缺乏必要的理论总结与提升。理论研究的落后,严重影响了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健康、持续发展。在当前司法改革进程中,法律援助制度已经成为我国法治建设的一块短板,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各项司法改革措施的稳步推进。因此,在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新的历史时期,必须从全面推进国家法治发展的战略需要出发,着眼大局,“补短板、促发展;抓住机遇、迎头赶上”,积极利用新一轮司法改革带来的制度发展契机,有组织、有重点地搭建法律援助理论研究平台,积极推动法律援助理论研究取得长足发展。


二、研究院的成立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中国政法大学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探索与司法机关的合作新模式、新路径,将优质社会教学资源引进高校,推动中国政法大学“双一流”建设,在司法部的大力支持下,中国政法大学于20171229日第16次校长办公会、201816日第1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建设方案》,决定成立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

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于2018119日举行成立仪式并召开“法律援助制度学术研讨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公安部、全国妇联、共青团中央、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国台办海峡两岸交流中心等部门的领导出席了研讨会。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三十多所知名高校的专家学者、来自全国各地的实务界专家、地方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中心的代表,以及部分知名律师事务所代表参加了此次盛会。

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的成立标志着我国法律援助事业从机构建设迈向制度建设、理论建设的新阶段,标志着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建设已经完成了“从无到有”的1.0时代,正在迈向“从有到优”2.0时代。同时,对于推进中国政法大学“双一流”建设、培养德法兼修高素质法治人才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研究院的定位

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是全国首家以法律援助理论研究为特色的智库型研究机构。研究院的建设与发展将致力于以下发展目标:

· 充分发挥理论智库作用。着力加强法律援助的基础理论研究、立法政策研究和实用知识技术研究,为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发展与完善提供理论和技术支持,不断提升中国法律援助制度的软实力。

· 积极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国际法律援助合作与交流,立足中国实践、讲述中国故事、提供中国经验,逐步提升我国在全球治理以及法律援助国际规则制定、形成过程中的参与度和话语权。

· 充分发挥社会服务职能。切实贯彻落实两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提出的“探索法律援助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模式,加强法律援助人才库建设,培养一批擅长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专业人员”要求,依托学校的学术资源和优势,积极发挥研究院的社会服务功能,推动我国法律援助管理队伍的专业化建设;结合国家法律援助的实践需要,不断研发高水平、体系化的法律援助视频培训课程,为全国法律援助律师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援助培训服务;积极开展法律援助管理培训,提升法律援助管理队伍的科学化监督管理水平;开展法律公益组织及其人员的培训,培育社会公益服务力量,提高社会公益服务质量。


四、主要成员

名誉院长 樊崇义

河南省内乡县人,194011月出生,中共党员,享受国务院有突出贡献专家政府特殊津贴。中国政法大学一级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名誉院长;历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首任主任,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首任院长、名誉院长。独著、主编学术专著30多部,发表学术论文300多篇;主持完成国家哲学社科基金重点课题、最高人民检察院重点课题以及联合国计划开发署项目等。

北京师范大学特聘京师首席专家;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国家法官学院兼职教授。兼任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顾问,中国监狱学会顾问;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警察协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公安部特邀执法监督员,司法部公证律师工作专家咨询委员,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执法监督员。曾兼任教育部法学教育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行为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检察学会副会长、北京市政协委员等职务。

樊崇义教授长期致力于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以及司法制度研究,率先从诉讼原理、诉讼认识论高度探索刑事诉讼哲理思维;积极倡导并尝试法律实证研究方法。其中,法律真实理论促进了我国刑事司法理念和证明标准的现代转型;侦查讯问录音录像制度实证研究成果被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吸收;侦查制度、检察制度、审判制度、证据制度研究均有创新成果,为我国司法改革做出了重要贡献。

首席专家顾永忠

河北省阜平县人,知名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

长期从事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刑事司法改革、律师制度、刑事辩护及刑事法律援助教学和研究工作。

院长 吴宏耀

河南禹州市人,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教授。“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曾先后赴纽约大学法学院、耶鲁大学法学院中国法中心、康奈尔大学法学院、德国马普所进行学术访问和交流。





合作单位

樊崇义法治成就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