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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政华:建设人民满意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2-22    阅读数:

【本文转载自公众号中国普法(ID:zg_pufa)】


傅政华在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会议上强调 建设人民满意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2月21日,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会议在广东省广州市召开。司法部部长傅政华出席会议并强调,全国司法行政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加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建设人民满意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傅政华指出,全业务就是要求法律服务网络能够提供所有的法律服务项目、服务产品;全时空就是无论何时何地,只要有法律服务需求,就要向人民群众提供随时随地随身的服务。

傅政华提出,要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同步评价,在服务中做到即时评价、随单评价,服务一次、评价一次。

傅政华要求,各地司法行政机关要普遍建立“领导干部直接面对群众、直接听取批评意见”机制、“领导干部公共法律服务接待日”制度、“群众批评意见分析报告”制度,不断改进服务群众工作。

此次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召开,在广州设主会场,在司法部机关和省、市、县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设分会场。司法部副部长刘振宇主持会议,在京部党组成员在司法部分会场出席会议。

广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忠友,广东省副省长李春生出席会议。广东省司法厅、江苏省司法厅、湖北省武汉市司法局、青海省西宁市司法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司法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司法局以视频短片展示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经验做法。与会代表实地考察了广东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司法部:领导干部要直面群众直接听取群众批评意见

记者从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会议上获悉,为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保障水平,司法部要求各地司法行政机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领导干部要直接面对群众,直接听取群众批评意见。

据了解,司法部要求各地司法行政机关要普遍建立“领导干部直接面对群众、直接听取批评意见”机制,通过符合实际的、可行的方式,让人民群众随时能够向领导反映问题、提出批评;各地司法行政机关要普遍建立“领导干部公共法律服务接待日”制度,要确保每天都有一名领导干部值班,采取到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网络平台或者法律服务机构坐班等形式,面对面听取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批评和意见建议,了解人民群众的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各地司法行政机关要普遍建立“群众批评意见分析报告”制度,将通过各种途径收集到的群众批评意见进行分类整理、分析、汇总,形成分析报告。


司法部:服务对象可对公共法律服务同步评价

司法部要求全面建立

法律服务标准体系


服务对象可对公共法律服务同步评价

记者从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司法部提出要围绕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社会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全面建立法律服务标准体系,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

据了解,司法部要求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质量评价机制、监督机制、失信惩戒机制,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公开制等服务制度。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同步评价,在服务中及时评价、考核,做到随时评价、随单评价,服务一次、办事一次,就接受服务对象评价一次,动态收集公共法律服务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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