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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丽华:法律援助的服务机构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2-28    阅读数:

编者按

“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是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具体改革任务之一。2018年10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将法律援助立法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

为了给立法者提供第一手的实证数据和具体实施问题,为国家立法奠定坚实的基础,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与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于2019年1月19日联合举办法律援助立法研讨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公安部、全国妇联等部门的相关领导以及来自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科院法学所、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四川大学等十余所知名高校的专家学者,来自28个省市的数十名法律援助业务专家、社会法律公益服务组织、高校法律援助组织以及热心公益法律服务事业的知名刑事辩护律师应邀参加了此次研讨会。

致诚公益团队负责人佟丽华同志出席会议并发言。现将佟丽华同志在此次会议上的发言编辑发表,以飨各界朋友!


佟丽华:

我做了20年的法律援助,1999年开始到今天2019年,进入新时代,现在来思考中国法律援助的立法问题。我想说现在中国法律援助里面最大的问题是什么,经过20年的发展,我们起步晚发展快,但是我们差距很大,我们差距大在哪里?从法律服务的角度来说,大家看一下,法律服务领域已经高度精细化,做知识产权的、做房地产的、做涉外的,精细到什么程度?有个我非常欣赏的律师,曹春风律师,专门做毒品类犯罪的辩护,做得非常好。但是在法律援助领域,我们是否有这样的专业律师?如果律师不专业的话,如何保证质量?就会出现胡云腾大法官说的,有些开庭的时候,一句话,这不叫辩护。你要现在想想,法律援助这20年的发展取得很大进展,但是如果一个当事人的权利受到侵犯,他去找哪个律师?如果是法律援助律师的话,哪个律师是专业的?我们早期有个周立太律师,主要是给农民工打官司的。当时我们广东的法律援助,包括重庆的法律援助,就我们的法律援助都已经发展得非常好了,但为什么那些受过工伤的当事人、农民工不去找法律援助律师,而是去花钱找周立太,为什么?受伤的农民工都说周立太才能办事,都说他专业。我们的法律援助不收取费用,但是否能够真正维护当事人权益?那么20年过去,我们中国有多少专业的法律援助机构和专业的法律援助律师能解决问题?法律援助这20年发展到现在,我们依然面临这样的问题。

前几天西城那么多孩子被伤害,晚上10点钟新华社的记者一直在跟我做采访,我说不要让底层人民绝望,社会发展到这个地步,在底层人民受到伤害的时候,我们国家要给他培养一批他能信赖、也能帮他依法维权的、专业的给老百姓维权的机构,这些机构是什么?在我看来这些机构就是专业的法律援助机构。

那么现在法律援助法要制定的时候,我强烈地建议加一章叫服务机构,我们原来只提法律援助机构,主要指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中心主要受理申请指派律师,进行管理的。我建议法律援助法要明确法律援助管理机构和法律援助服务机构。大家知道我们《律师法》第三章非常明确,律师事务所才是提供法律服务的主体,律师他是一个职务行为,是受律师事务所指派来办理案件。那么我们法律援助领域是不是也面临这样的问题?我认为现在法律援助经过20年的发展,我们早期能有律师给你提供帮助就不错了,但经过20年的发展,新时代我们已经要考虑法律援助也专业化,走形式有什么意思?今天胡云腾大法官也在谈走形式没有意义。到新时代,我认为法律援助法要明确,原来的法律援助机构是法律援助的管理机构,我说这没问题,另外一个什么?要培育发展法律援助服务机构,司法部原来曾经起草过法律援助类民办非企业管理办法,后来提法改了,现在国家的提法叫社会服务机构,原来叫法是民办非企业,现在叫社会服务机构。那我们法律援助类的社会服务机构,其实就是法律援助服务机构,没有必要加“社会“两个字了。所以我认为现在到了发展法律援助服务机构的时候,在法律援助案件集中的领域,比如未成年人领域、劳动争议这些集中的领域,每个地市至少要有一家法律援助服务机构。如果我们不发展法律援助服务机构,专业的法律援助律师不可长久发展。最高检设置未检厅解决了未成年案件检察队伍的专业化的问题,少年法庭解决了少年案件的法官队伍专业化的问题。而在法律援助领域,我想说的是比一般的律师办理的案件更需要专业化,所以我说我建议加一章,来专门谈法律援助服务机构。法律援助服务机构能发挥什么样的作用,我也简单地谈一下。

法律援助服务机构的第一个作用是,它能培养专业的法律援助服务人才,保证了法律援助的质量,解决了律师办理案件专业化的问题,保障当事人的权利。在未成年领域需要专业的办理案件的律师吗?急需要。无论刑事的受害人、刑事的犯罪人,还有一般的民事案件、未成年的,急需要专业的律师。一个地市应该不应该有一个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的社会服务机构呢?劳动争议领域案件数量那么大,需不需要?刑事领域需不需要呢?我们首先应该确定一个非常明确的目标,要鼓励、扶持、培育法律援助服务机构,只要在这个领域有需要,我们就去培育,解决了法律援助律师专业化的问题。一个不专业的律师,法律援助管理机构再看着他,再加强监督,那案子质量也好不了,一个牙科的医生,你非得让他看眼科,你后面拿个鞭子看着他也没有意义,他这个病也不可能给你看好。所以我说要建设法律援助的服务机构,要先解决了法律援助队伍规划。我一直在想,中国有多少法律援助律师队伍啊?有人说有三四十万律师队伍,这话不准确,人家很多律师事务所说,我根本不是这方面业务,你给我下指派,我也办不了这案子。你硬是让我办我肯定得办,但怎么能保证质量?你关键的时候能调的有多少人?有多少是专业的力量?我们法律援助这20年,其实我们没有真正建立起法律援助的服务队伍。这是立法迫切要解决的问题。

第二个作用是化解社会矛盾。我为什么说法律援助案件比一般的案件更加有难度,因为这些案件背后都是弱势人群,都有社会秩序的问题,怎么化解社会矛盾是法律援助一个非常重要的使命。换句话来说,也是政治站位,如果从根本上能在化解社会矛盾里发挥更大的作用,党委政府一定会对你重视。国家在化解矛盾领域,资金的投入是非常大的。我那个农民工中心,开始有些人怕我成为一个跟政府对着干的地方,后来党委政府发现我的农民工中心在化解社会矛盾上发挥非常大作用,不仅维护了农民工权益,也化解了社会矛盾,所以党委政府非常重视。

第三个作用是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我们面对的人群往往都是困难群众,往往处于矛盾突发领域,但是换句话说,这些年来,我们法律援助机构为党委和政府解决类似问题提供了多少意见和建议?我做农民工,也做儿童保护,可以这样说,过去十多年,我参与了儿童领域和农民工领域里绝大多数立法和政策的制定,所以我们参与党和政府的决策,参与立法和政策改革,推动领域的健康发展,党和政府需要我们法律援助服务机构反映弱势人群面临的问题,需要我们提出具体的改革建议。还有一个是人权问题,这是国际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其实我们法律援助机构就是具体的人权保护机构,我们所做的工作应该加强与国际社会交流。总书记最近讲话提到了一个问题,要加快构建涉外的安全保护体系,保障我国在海外的机构人员的权益。我们很多老百姓在海外权益受到伤害,依然也需要这种法律帮助。谁来做?我认为将来都可以建立涉外的法律援助服务。总的来说我想说这句话,我们应该尽快地培育专业的法律援助服务机构,培育专业的法律援助律师队伍,来解决这些问题。

法律援助中心是管理机构,我是法律援助服务机构,我接受法律援助管理机构的管理和指派,你指派案件我就积极办理案件,我向你汇报。换句话来说,法律援助服务机构要接受法律援助管理机构的管理、协调和指派,是办理各种案件的主力。有些法律援助管理部门的说,指派案件应该是每个律师都能轮到,应该体现公平。我考察过很多国家的法律援助体制,从政府购买服务的角度来说,主要目标不是雨露均沾的公平,而是要购买优质服务。在同样价格的情况下,谁做的好政府购买谁的服务。

现在从政策上来说,国家各种政策鼓励发展社会组织。为什么不能在法律援助立法当中强调大力发展法律援助服务机构?新时代对法律援助要有新的要求。这个问题坦率地说是新时代法律援助未来发展提纲挈领性的问题,这个问题解决好了,专业的法律援助服务机构,专业的力量有了,很多问题都能解决。有些人说这个专业的机构,这些人就办理法律援助,经费能保证吗?这些法律援助服务机构不仅可以办理大量案件,获得办案补贴,还可以开展普法、法律政策研究等工作,接受其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我认为是完全可以发展的。现在问题不是不能做,而是我们现在想不想做。我说到了今天,到了要做的时候了,所以我建议法律援助立法加一章法律援助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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