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9日,法律援助立法研讨会在北京举行。此次研讨会由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与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联合主办,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公安部、全国妇联等部门领导出席了此次研讨会。来自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科院法学所、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四川大学等十余所知名高校的专家学者、来自28个省市的数十名法律援助业务专家、社会法律公益服务组织、高校法律援助组织以及热心公益法律服务事业的知名刑事辩护律师应邀参加了此次研讨会。
“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是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具体改革任务之一。2018年10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将法律援助立法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为了推动国家法律援助立法的进程,为立法者提供第一手的实证数据和具体实施问题,此次研讨会共设六个研讨主题:“法律援助定位”“法律援助对象和援助事项范围、受援标准”“法律援助提供模式及其经费保障”“法律援助服务提供主体及其权利义务”“法律援助管理体制”“法律援助组织实施程序、信息化运用”。
(法律援助立法研讨会在京举行 尹建锋 摄)
中国政法大学党委书记胡明首先代表学校对中央政法机关一直以来对中国政法大学的关心、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同时肯定了研究院一年来取得一系列可喜成绩,并要求研究院要充分发挥国家智库的作用,积极参与国家法律援助立法,为中国法律援助制度发展与完善贡献法大智慧和法大力量(致辞全文)。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郎胜发表致辞并强调法律援助立法要有问题意识,要注重立法科学性。之后,最高人民法院二级大法官胡云腾、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副局长孙春英、全国人大常委会监察与司法委员会司法室主任李寿伟、研究院名誉院长樊崇义教授分别就法律援助立法的相关问题做主题报告。
此次研讨会以服务国家当前立法为特色,通过部校合作的方式,将大学的优质学术研究资源与全国法律援助领域的业务专家统合为一体。研讨会以鲜明的问题意识,直面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发展的瓶颈和现实,对于明确法律援助立法的基本方向和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发挥了一定的积极意义。推动法律援助立法是新时代的历史使命和时代需求。在新时代背景下,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推动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是对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积极回应,是我们必须要做的一项工作。在研讨中,与会专家一致认为,法律援助是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同时也是一项带有人权保障特色的民生工程。法律援助立法应当从更高的层面,从国家责任和义务出发,统筹国家资源,为法律援助制度的发展与完善提供更坚实的法律制度保障和经费保障,以期更好地彰显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优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