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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院动态

“法律援助在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地位与作用”学术研讨会在浙江安吉举行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8-10    阅读数:


“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是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的改革任务。在新时代背景下,为了更好地发挥法律援助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持续推动法律援助的创新与发展,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与浙江省安吉县司法局于2018年8月8日-9日联合举办“法律援助在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地位与作用”专题学术研讨会。研讨会在“两山”理论重要诞生地浙江安吉余村举行,来自全国各地的四十多名法律援助专家学者参与了此次研讨。

在开幕式致辞中,浙江省司法厅副巡视员陈伟强同志系统阐述了法律援助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和意义,并以此为基础进一步介绍了浙江省法律援助工作的情况和最新进展。之后,中共安吉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赵德清同志详细回顾了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2005年8月15日来安吉县进行“法治浙江”调研的相关情形。赵书记回忆说,在此次调研中,习近平总书记先后考察了安吉县法律援助中心、递铺镇社会综合治理中心和天荒坪余村村,并在余村首次提出并论述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发展理念。“两山”理念揭示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和“人与人的和谐”两个方面的深刻内涵和辩证关系。此次研讨会,通过深入系统地探讨法律援助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有助于更好地挖掘习近平总书记“两山”理论中“人与人的关系”这一层面的内涵,有助于更好地发挥法律援助制度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功能和作用。最后,樊崇义教授介绍了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的成立背景、定位和职责,同时对法律援助在全面依法治国、推动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提出了殷切的期待。


陈伟强浙江省司法厅副巡视员

赵德清中共安吉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2005年8月15日,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来安吉县进行“法治浙江”调研时,赵书记亲历了整个调研活动。

樊崇义 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名誉院长


在研讨环节,与会专家围绕“法律援助在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这一主题,从政策与理论、实践探索与经验分享等多个角度,就法律援助制度的发展与完善进行了深入系统的研讨。通过研讨,与会专家普遍认为,在新时代背景下,法律援助制度对于有效解决新时代的社会主要矛盾、持续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的现代化法治化发展具有不可或缺、无法替代的作用。同时,与会嘉宾也指出,随着国家机构改革的推进,法律援助制度也面临着可能被弱化的风险;因此,需要从理论上深入研究公共法律服务与法律援助的关系,并回答“如何确保法律援助队伍的稳定性”、“有效推动法律援助队伍专业化发展”等现实问题。

周济生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理事、河南省法学会副会长、原河南省司法厅副厅长、巡视员

彭莉红广东省法律援助局副局长

俞柏盛浙江省司法厅法律援助工作处副处长

王展黑龙江司法厅法律援助工作处处长


王晓林四川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张贺京安徽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王峰(左)安吉县司法局局长

何成华(右)浙江省湖州市司法局副局长

程滔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车承军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理事、中国犯罪学学会副会长黑龙江省法学会副会长

毛立新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理事、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主任

郎佩娟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张品泽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教授


李丽华(左)佳木斯市司法局副局长

王展(右)黑龙江省司法厅法律援助工作处处长

研讨环节结束后,与会专家到安吉县天荒坪镇余村村进行实地考察,并观看了习近平总书记2005年到安吉县法律援助中心视察的纪录片。



合作单位

樊崇义法治成就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