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吉林省法律援助中心驻人民检察院值班律师工作站”在吉林省检察院成立。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吉林省司法厅厅长张毅共同为“法律援助工作站”揭牌。吉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志兵、检务管理部部长张昕及吉林省司法厅副厅长李晓英、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刘桂琴等参加了揭牌仪式。
揭牌仪式上,杨克勤检察长表示,在检察机关设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站,是吉林省落实中央要求的创新之举,是贯彻中央要求的吉林方案,相信在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共同努力、共同呵护下,必将迸发勃勃生机。他希望,全省检察机关要牢固树立宪法意识,与司法行政机关一道落实宪法要求,共同促进刑事司法公正,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要增强协作配合意识,为工作站提供更加便利的办公场所和设施,为值班律师依法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要充分发挥法律共同体的作用,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检司力量,共同助力法治吉林建设。
揭牌仪式后,杨克勤检察长陪同张毅厅长一行参观了吉林省法律援助中心驻人民检察院值班律师工作站,并向值班律师详细询问了工作情况。
据了解,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旨在维护公民合法权益、通过在检察院设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站派驻值班律师,为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及其近亲属提供法律帮助,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中的职能作用,在我省全面建立机制健全、标准统一、保障完善、管理规范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其主要职责是: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和诉讼指导、协助申请法律援助、宣传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法律援助制度、配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刑事司法改革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承办法律援助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刘桂琴告诉记者,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站已在全省77个人民法院、52个看守所和14个人民检察院建立,实现了人民法院、看守所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站的全覆盖和在人民检察院逐步设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站的工作创新。到目前为止,全省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站共为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及其近亲属提供法律咨询5511次,转交法律援助申请746件。充分发挥了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中的职能作用,维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公正。
来源 | 吉林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