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11月9日,中国首家官办法律援助机构——广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宣告成立,标志着中国开始建立规范的法律援助制度。2004年9月4日,广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更名为广州市法律援助处(以下简称广州法援),由市司法局隶属事业单位改为市司法局的隶属行政机构。多年以来,广州法援以其开拓创新的精神,始终走在全国法律援助工作的前列。2012年至2017年,广州全市共承办法律援助案件81511件,提供义务法律咨询334730人次,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就承办法律援助案件22340件,提供义务法律咨询85318人次,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受援群众的高度赞扬和社会的广泛认可。不仅如此,广州法援还先后荣获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先进机构、标兵单位、示范窗口、三八红旗集体,全国老年、青少年、残疾人维权示范岗、巾帼文明岗等30多项荣誉奖项。
广州法援的创新精神历久弥坚,首创“点援制”、率先聘请“小语种”翻译员、率先制作发放盲文版法律援助指南、针对特殊群体制定个性化的援助服务等,都是其值得骄傲的工作成绩。近年来,广州市法律援助处迎合时代背景,抓住发展机遇,继续发扬敢为人先、拼搏开拓的创新精神,不断推陈出新,对法律援助工作进行全面而深入的改革,着力于建立一个更完善的援助体系,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应援知援、应援速援”。广州法援的最新发展大致包括以下方面:
一、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对象和范围
广州法援在扩大法律援助对象和范围上作出了以下突破:第一,将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待遇的城镇户口劳动者,符合特定情形的军人军属,因公致残的警察,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警察家属,纳入无须提交经济困难申报材料的对象;第二,建立法援参与申诉案件代理制度,逐步将不服司法机关生效刑事、民事和行政裁判、决定,聘不起律师的申诉人纳入法援范围;第三,对法援事项范围不作限制,只要申请事项在本市审理或处理,符合法援经济困难标准的,均可申请法援。
二、在全省率先设立法援基金会
经市政府批准,广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于2016年5月完成设立登记,正式开始向社会募集资金。该基金会是广东全省首家致力于发展法援事业的公募基金会,原始注册金为600万元。基金会的成立,对于搭建广州市法援爱心平台,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支持法援,补充政府资金投入不足,更大程度满足工薪阶层和特殊弱势人群的法援需求起到积极作用。截止2017年3月31日,基金会已募集捐款超过180万元,主要用于资助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不符合政府法援经济困难标准的特殊群体获得法援服务,以及资助开展法援相关活动。目前,该基金会6个项目已在市区两级法援机构实施,成功受理几十余宗援助案件。
三、在全省率先完善法援案件免费诉讼担保机制
为发挥社会担保机构在法援案件提供免费保全、先予执行担保服务的作用,2016年4月,广州法援与信誉好、实力雄厚的益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法援案件诉讼保全免费担保合作协议》,凡符合“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追索劳动报酬的,受援人平均月收入在10000元以下;追索工伤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的,受援人平均月收入在10000元以下;担保公司经审查后同意的其他案件”等四种情形的,受援人在掌握相对人相关财产线索的情况下,可申请担保。经担保公司审核通过后,愿意就特定案件为受援人免费提供单笔金额在200万元以内的保全担保,破解受援人因无力提供相应担保而不能申请诉讼保全的难题。目前,该机制已先后为60多名特定法援案件受援人办理免费诉讼保全担保手续,总保额达400余万元。
四、在全省率先以最低工资标准确定经济困难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为适应形势变化和扩大受援人群,进一步降低法援门槛,扩大法援覆盖面,广州法援及时提出应按广州市企业职工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确定经济困难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并于2016年9月19日起正式开始执行新的标准。2016年广州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95元,为此广州市法援经济困难标准也相应调整为家庭人均月收入1895元。调整后的法援经济困难标准为全省最低,也使广州成为一线城市中第一个采取最低工资标准作为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的城市。这一机制大幅降低群众申请法援的门槛,让更多的低收入者能打得起官司,彰显法援制度维护公平正义的社会保障功能。
五、以互联网+法律援助为理念,实现应援速援
广州法援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网络平台建设,以“广州市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为依托,构建广州法援微信公众号、APP应用互联互通的法援信息管理平台。该系统在2016年年初正式上线,具有“操作人性化、受理渠道多元化、案件办理规范化、便民效果最优化、服务质量标准化、案件监督信息化”特点,并在全省推广应用。该系统内的法援业务信息数据标准为全国首创,获得司法部高度肯定;依托该系统开发的“法援律师APP”手机应用软件,使法援律师可以通过该APP进行案件进度查询、法律咨询登记、值班签到、案件办理、直接拍照上传材料和申请结案等工作。同时,广州法援在微信“小程序”开发“法律咨询”与“法律援助网上预受理”等,实现法援“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服务新模式,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快捷的服务。
六、在全省创新建立法援维稳工作机制
就维稳工作,广州法援从全市法援律师库中遴选25名律师组成办理群体性、危害国家安全等重大、敏感案件的维稳工作法援律师团,建立办理涉稳法援案件工作机制;建立群体性纠纷法援案件免审制度,简化法援申请程序;建立“调解前置”机制,实现群体性纠纷高效化解。2016年,全市共办理群体性案件238件,其中广州市法律援助处承办90起案件,包括“水果营行”劳资纠纷案,为500多名员工追回欠薪和经济补偿金587余万元;“蓝姆汽车设备有限公司”劳资纠纷案,为241名员工追回欠薪和经济补偿金近800万元等。
七、打造少数民族法律援助服务新模式
广州法援依托具有丰富少数民族律师资源的律师事务所和少数民族群众聚集的街道,共设立6家少数民族法援工作站(点)。搜集整理全市200多名少数民族律师的执业信息,依托全市200多名少数民族律师和其中的20多名少数民族法援律师,有针对性地选派适合的不同民族的律师为少数民族受援人提供便利、贴心的法援服务;建立语言翻译资源库,为少数民族受援人免费提供语言翻译服务;在来穗少数民族群众聚集区域聘请21名少数民族法援联络员;编印汉语·英语双语版、汉语·维吾尔语双语版《广州市法律援助指南》,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法援宣传和申请指引;与市民宗局完善和规范少数民族法援工作站点,设立少数民族法援流动站,不定期派员到清真寺等少数民族宗教活动场所开展系列法律咨询活动;配合民族宗教工作部门,主动参与少数民族群众的法律培训工作,向少数民族群众派发法援宣传品等。
八、强力推进法援便民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
广东省委办、省府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2016年年底前实现省、市、县法律援助机构在临街一层设立便民服务窗口,合理划分功能区域,配齐窗口服务设备,完善无障碍配套服务设施”。2016年11月至12月,广州市法律援助处按照《广东省法律援助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广东省法律援助服务大厅标准应用规范》,主动作为,强力推进全市法援便民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截止2016年12月25日,全市12个法援便民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任务如期完成,全部实现临街一层、服务大厅面积在80㎡以上,并配备无障碍设施等。2017年1月9日至12日,省司法厅法援便民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验收组对全市12个法援便民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逐个进行验收,全部通过验收。
九、加大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的融合,提高法援关注度与影响力
法援要惠及全社会,前提是得到群众的认识和认可。广州法援精心打造了“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微信公众号”。该公众号嵌入“微网站”“便民服务”等功能菜单;开发“法援地图”“查询”等功能;同时将“微信公众号”接入广州司法“问律师”平台……目前,广州法援的微信公众号已成功获得广大网民的广泛关注。同时,广州法援积极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进乡村等活动;利用公交车、报刊、基层社区宣传栏、公交视频终端、地铁电视终端、广播电台、网络、微信等宣传媒介进行宣传,使越来越多的百姓知道和了解了广州法援,并受惠于广州法援。
广州法律援助事业的蓬勃发展,不仅得益于广州法律援助处的拼搏与开拓,更得益于市委、司法局的领导及司法机关的支持,2016年,经市委政法委批准,市司法局组织召开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联席会议、拟写《广州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2017年,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广州市司法局联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中首个制定实施细则的城市……可以预见的是,未来,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及广州市法律援助工作将为全国提供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广州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