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努力提高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水平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更好地为基层群众提供及时精准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司法部在调查研究、多次征求有关部门和各地司法行政机关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此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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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记者韩苏原摄
中新网1月24日电 据司法部网站消息,司法部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 努力提高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水平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出,要加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加强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使用管理,将司法行政系统政法专项编制尽可能向司法所倾斜。
《征求意见稿》的主要目标是:适应人民群众对多层次、多领域、个性化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通过加强司法所建设,努力为每个乡镇(街道)、每个村(社区)、每个家庭、每个村(居)民,提供及时精准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内容。一是提供法律服务,即围绕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免费提供法律法规查询、法律问题解答、法律事务解析和公共法律服务项目介绍等法律咨询服务。二是化解矛盾纠纷,组织协调和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主动做好涉及民生问题的矛盾纠纷调解,积极参与重大疑难和易激化民间纠纷调解。三是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负责社区矫正日常工作,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四是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
《征求意见稿》要求,要创新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方式方法,要开展形式多样的经常性法律服务,积极应用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等交流平台,加强司法所信息化建设。健全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建立服务评价机制。提高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化水平,建立基层公共法律服务项目清单,完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规范。
《征求意见稿》指出,要加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加强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使用管理,将司法行政系统政法专项编制尽可能向司法所倾斜,优先为没有政法专项编制人员的司法所配备政法专项编制,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实行专编专用,对于历史原因形成的挤占、挪用或截留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问题,要通过清查、整顿及置换等方式收回。充实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人员力量,加强教育培训。
《征求意见稿》提到,要加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保障。加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场所建设,加强经费保障,加强设施装备配备,加强设施装备配备。